胎儿是否有权继承遗产,是否有法律规定

时间:2023-09-18 作者:东莞律师

胎儿可以继承遗产的条件是胎儿出生是活体且成为婴儿后,那么其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。法律规定,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止于死亡,因此只要胎儿顺利娩出,其为活体的,其就具有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,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那么为其保留的份额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
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(一)》第三十一条
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,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。
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,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,由其继承人继承;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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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儿一般是能继承父亲的遗产。但该胎儿出生时必须为活体,其才能依法视为具有继承权,主张继承,若出生时为死体,则视为其自始不存在继承权,相关的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六条
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,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
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
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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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儿是有继承权的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在涉及接受赠与、遗产继承等与胎儿利益保护有关方面的情况下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即胎儿具有继承权,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六条
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,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
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
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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